2012-12-17 19:29:52

圣座与中华民国签署彼此承认大学文凭的协定生效


(梵蒂冈电台讯)圣座国务院和台湾外交部于12月17日同时在梵蒂冈和台北宣布,圣座与中华民国完成了必要程序,使双方一年前签署的«中华民国教育部与圣座教育部间关于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及学业、资格、文凭与学位承认协定»生效。

这项有23款条文的协定是圣座公教教育部部长泽农·格洛克莱斯基枢机和中华民国教育部部长吴清基博士于2011年12月2日签署的。协定涉及的范围有两个:一是在院校行政方面彼此承认学业、资格、文凭与学位,另一个是在高等教学方面进行合作,规定在使用中文地区的大学领域有天主教会的临在。凭借这项协定,台湾承认教会在世界各地的大学学历和文凭,尊重按照教会法典对在台湾的公教大学和教会神学院结构与管理定出的规范,以及教会可以在非神学院的高等学院领域提倡基督信仰价值。

上述两项保证是协定第2条款的内容,这项条款承认教会大学和学院教育体制的特性。这项承认包含尊重教会的办学法规、维护公教院校的公教面貌、圣座为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以及任命负责人和教员的专权,而且学校的教员和行政人员也须对符合公教教义及伦理道德行为作书面保证。

圣座与台湾签署的«关于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及学业、资格、文凭与学位承认协定»也会使来自中国大陆在台北辅仁天主教大学就读的教会人员,即司铎、修生和修女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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