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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8:40:38
中国宣布实行农业改革,开拓国内消费市场
(梵蒂冈电台讯)中国共产党在第17届三中全会12日在北京结束时通过了一项改革方案,允许农民“以各种途径转移土地管理的合同”。胡锦涛主席几天前已经提前宣布了这个消息。根据中国新闻界的消息,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员可以使用他们耕种的土地,把土地当作自己的财产。不过,根据中国法律,在农村地区,土地财产仍旧属于“集体”的。关于中国农业改革,写了不少关于中国改革书籍的作者梅泽蒂接受本台访问说:
答:这项改革在于国家调整从改革开始的1978年生效的局势。当初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散不起作用的人民公社,把土地分给农民,向他们说:你们愿意种什么就种什么,只要你们每年缴纳年租。后来情况恶化,因为改革开始时大家都是赢家,之后出现了赢家和输家,农民落在城市、都市的后面。因此,调整局势的决定早就存在。给予农民的不是土地,而是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移,就是财产转移和进行商业交易,即可以出售。
问:无论如何,藉这项改革,农民在形式上没有土地的私人财产,受到宪法禁止。那么,所出现的改变是什么?
答:即刻的改变,例如某人从邻居或他人购得土地使用权,现在有法律地位,藉着这项法律地位,他可以向银行请求贷款,因为改革的另一项决定是鼓励向农业贷款。
问:北京批准的新方案正值中国处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危急状况,因此急需增加国内消费…
答:中国的出口减少,在最大的市场美国和另一个重大市场欧洲,出口处在倒退状况。因此中国将开发国内消费,而所要开发的国内消费正是那些农民,他们有7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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