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3 19:24:23

泰国国王批准军政府的新宪法


(梵蒂冈电台讯)泰国国王7月22日批准并签署了由军政府提交的临时宪法。宪法随即刊登在泰国皇家公报上,并从即日起生效。据意大利传教新闻社(Misna)报道,鉴于国家大权未来将归还民选议会,近几周来临时宪法的准备工作,被视为建立新过渡政府的必要条件。

临时宪法共17页,48条。其中第6条指出,将成立一个由220人组成的国家议会,它应该为国王举荐一个由首相和其他内阁成员组成的政府,而第19条规定,内阁成员将不得超过35人。第28条将成立一个由250人组成的国家改革委员会。最引人注目的是第44条,它规定国家立法委员会成员首先由“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推选,之后才获得国王的确定。此外,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各机构的工作,军方有权力修改和否决。最后,宪法第48条赦免了军方政变的责任。

由泰国军政府之首、军方领导人帕拉育担任临时政府总理的呼声很高,这一职位事实上是军方和政府之间的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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