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18:09:22

联合国通过决议保护网络中的人权


(梵蒂冈电台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7月4日在日内瓦投票通过一项决议,确定包括言论自由的所有人权在网络中也应该得到保护。决议写道:“人们在网络之外享有的人权,在网络中也应该得到保护,特别是言论自由。这适用于每个国家、每种形式的媒体。”此外,这项决议也竭力要求各国把“网络的全球和开放性”看作“加快各方面发展的力量”,要求“每个国家促进网络的使用,使之更加简便”。

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由瑞典发起的决议,其中包括中国和古巴。两国在初步讨论时曾提出一些保留意见,但之后中国和古巴承认“网络的全球和开放性是进步的关键力量”。支持决议的国家中还有所谓“阿拉伯之春”的发起地突尼斯,“阿拉伯之春”正是在网络的推动下发起的。突尼斯大使蒙塞夫·巴阿表示:“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决议中最显著的成果,为此突尼斯将努力巩固在网络上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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