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4 13:38:10

主日彌撒講道(乙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愛的道路

主內的兄弟姊妹:

世上的生命是一個旅程,我們每天都在這旅程中行走。每一個旅程都該有個計劃和目的地,否則那就不是旅程而是漫游。我們的信仰告訴我們:只有按照天主爲我們準備的救恩計劃來規劃我們的生命旅程,我們才能抵達生命的目的地,即到達天主跟前;在那裏,有限融入無限,時間成了永恒;在那裏,我們都要分享天主的美善和福樂,不再有痛苦和悲傷。而到達天主跟前的道路就是「愛的道路」,因爲愛使一切成全,愛使一切圓滿。

上個主日我們默想了「愛的熱情」,反思了作爲天主聖殿的耶穌基督如何也願意我們與他一起成爲天主的聖殿,真心地熱愛天主,幷且我們也看到:「聖殿是天主臨在于祂子民中間、以及祂施予救恩行動的真實標記。」這個主日,我們繼續默想「愛的道路」。這條「愛的道路」延續聖殿的主題,是回歸「耶路撒冷」重建天主聖殿的道路。在我們的信仰歷程中,「耶路撒冷」指的幷不只是一個國界內的城市,更是一個標示天主恩賜救恩的所在。這條「愛的道路」既然是回歸的道路,所以也是喜樂的道路,因此人人都要說:「我喜歡,因爲有人向我說:我們要進入上主的聖殿!」(咏一二二1)。這喜樂是人的喜樂,更是天主自己的喜樂,因爲天主不願意看到人喪亡,幷且不斷地與人立定新的盟約。天主自己說了:「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我决不喜歡惡人喪亡,但却喜歡惡人歸正,離開邪道,好能生存」(則卅三11)。

今天取自《編年紀下》的讀經一叙述這條回歸之路的前因後果。以色列子民因爲都犯了「褻瀆奉獻給上主的耶路撒冷聖殿」的重罪,受到了天主的懲罰,以致聖殿被焚毀,而他們也被擄到巴比倫受沉痛的奴役。有罪必有罰,這是天主公義的原則;但是天主更是慈愛的天主。天主處罰的目的是爲使罪人悔改,幷教導人期待救恩(參閱:「感恩經第四式」)。七十年之後,也就是三、四代過去之後,天主憶起祂自己的慈愛,遂感動了波斯王居魯士,使他下詔書,恩准以色列子民回去耶路撒冷重建家園,重修聖殿。

天主在整個救恩歷史中不斷向人展示祂無限的慈愛,連懲罰也是天主慈愛的表達。天主懲罰人是因爲祂已用盡了一切使人悔改的辦法;祂是因爲能賜予人更大的寬恕才懲罰人!祂隱藏自己,好使人去尋找祂;天主耐心地等候再次向人展現仁慈和仁愛的時刻。

在今天取自厄弗所書的讀經二,保祿給我們叙述天主如何在耶穌基督身上,給我們展示了祂不可限量也沒有終結的仁慈和大愛:「富于慈悲的天主,因著祂愛我們的大愛,竟在我們因過犯而死了的時候,使我們同基督一起生活。這樣,祂將自己無限豐富的恩寵,即祂在基督耶穌內,對我們所懷有的慈愛,顯示給未來的世代。」(弗二4,7)

保祿還繼續說:天主父是如此地深愛著我們,即使我們對祂不忠,祂仍然不斷地向我們啓示祂富饒的仁慈與大愛。這愛的啓示在基督身上達到高峰。「在我們因過犯而死了的時候」,天主「由于恩寵」、不是由于我們的功勞或善行,借著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白白地賜給了我們救恩。我們死了,天主却「使我們與基督一起復活」,重新創造了我們,「爲的是要我們生活在天主預先給我們安排的各種善工之中,叫我們在這些善工中度日。」

這種「在善工中度日的生活」一方面是我們革新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也是我們跟隨基督走進更完整的逾越奧迹的生命旅程。首先,我們基督徒在洗禮時經過死亡獲得生命,幷且每天努力死于罪惡,在復活的生命道路上前行。如此,我們在每天革新的日常生活中就已經參與了基督的逾越奧迹,預先與基督「在天上一同生活」。與此同時,我們也跟隨基督走進更完整的逾越奧迹,實實在在地分享基督勝利光榮的生命:「勝利的,我要賜他同我坐在我的寶座上,就如我得勝了,同我的父坐在祂的寶座上一樣」(默三21)。

無論是革新的日常生活,還是走在逾越奧迹的旅程,它們的基礎都是信仰。在今天的若望福音中,耶穌給我們清楚地表達出這一個關鍵的信仰基礎。耶穌首先引述出谷紀說:「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裏高舉了蛇,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使凡信的人,在祂內得永生」。「被舉起」是若望福音的專有名詞,指的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即天主完全彰顯光榮和救恩的所在。因此,耶穌緊接著給我們指明十字架在信德中更完整的意義:「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三16)。

天主賜下自己的獨生子,派遣祂到世界上來,完全且純粹是爲了救贖人類,審判和定罪幷不是天主的原意。那麽,我們又該如何理解審判和定罪呢?就如梅瑟在曠野中高舉銅蛇,那些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戶廿一9),那些不瞻仰銅蛇的,就喪失性命;同樣的,基督在十字架上被舉起,那些信而瞻仰基督的人也都要保存生命,不信而不瞻仰基督的人就喪失性命。基督是照明世界的真光,賜給所有接受他的人救恩,使他們成爲天主的兒女。但是,人必須選擇接受他,選擇趨向光明,幷在光明和愛的道路上行走,相信耶穌基督確實就是走到天主跟前的道路。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裏去」(若十四6)。因此,審判和定罪的成立就在于人自己的選擇:選擇光明和生命的,就處在光明和生命之中;不選擇光明和生命的,就處在黑暗和死亡中。在這攸關生死的抉擇中,人沒有選擇中立的餘地:「你既然是溫的,也不冷,也不熱,我必要從我口中把你吐出來」(默三16)。

這條生命的「愛的道路」向所有的人開放。只要踏上這條道路,就能獲得救恩。無論誰瞻仰基督,承認天主對人的大愛,相信天主因耶穌而白白恩賜給我們的救恩就能獲得救恩。無論誰,相信基督爲我們而「被舉起」,幷願意在這條「愛的道路」上行走,不斷地革新自己,就不會被審判和定罪。讓我們求主恩賜我們聖寵,好使我們能以愛的熱情,在愛的道路上走到天主跟前,永久享受天主的美善和福樂。 阿們。

~ 張德福神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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