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1 19:20:01

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针对未经教宗任命祝圣主教个案发表声明


(梵蒂冈电台讯)梵蒂冈官方媒体“罗马观察报”6月11日刊登了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的一份声明,其内容是关于正确执行教会法典中有关未经教宗任命祝圣主教个案的条文。声明公布之后,本梵蒂冈电台台长隆巴尔迪神父撰写一篇短文,对声明内容作出解释。隆巴尔迪神父指出,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关于正确执行教会法典第1382条的声明,内容可以列为4个重点。

首先,需要了解未经教宗任命就祝圣主教事件的严重性,这个行为严重伤害到天主教会内的共融,不仅被祝圣的人,就连举行祝圣礼和参与共祭的人也要受到开除教籍的严重处罚。这一处罚由祝圣个案本身而定,无需法官明确下令,意即自科绝罚。

其次,在个别情况下视被祝圣主教者和行祝圣礼者的个人情形,如严重恐惧、遇到严重麻烦、身体受到暴力等,可以得到原谅,不予以开除教籍处分。在这些得到原谅的情况下,每位参加祝圣礼的人:行祝圣礼者和被祝圣的司铎都要接受审核。

第三,无论如何,即使因主观原因涉入祝圣行为的人没有遭到开除教籍的处罚,然而,未经教宗任命所行的祝圣礼在客观上立下坏表样,导致信友分裂、迷失方向。这种严重妨害教会生活的行为不可低估,因此要求当事人作出重建教会共融的重大举止和能令大家满意的忏悔补赎行动。至于没有得到原谅的人则实际有效地蒙受开除教籍的处罚,并且他们应清楚知道不能参加感恩祭的举行、不能授予圣事,也不能履行管理的职责。即使他们授予圣事,虽然有效,却严重违法。

第四,为弥补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坏表样和重建共融,如有必要,圣座可以给予惩治和处分,甚至清楚表明予以开除教籍的处罚。这样做的目的始终是引导蒙受处罚的人悔改及与教会和好。凡是诚恳表示悔改的人有权得到赦免,甚至免遭开除教籍的处分。不过,在未经教宗任命祝圣主教的情况下,赦免只能由圣座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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