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0 12:37:51

祈祷思潮111208


12月11日 将临期第二周星期四 

依撒意亚先知书 41:13-20
圣咏 145[144]:1,9,10-11,12-13
玛窦福音 11:11-15

每当要用言词来表达我们同天主的关系,就必要也只能用上人的言语。所以,我们必须小心,免因用词不当而产生误会。当我们说天主跟一个人或一个团体订立盟约时,我们必须明了自己在说甚么。在五、六十年代,当圣经学者开始说天主与人立约时,便惹来质疑:天主怎可能跟祂的受造物「签署」条约?签约双方并不平等!天主至高无上,岂能受任何约束。然而事实正是这样!今天的依撒意亚先知书如果不是最先,也是其中一处最先称天主为「救主」的经文。按当时以色列文化背景,「救主」常是「被救者」的近亲,前者背负着要拯救后者的义务和责任。在今天的经文中,这位救主对以色列清楚明确地说了:「不要害怕,有我协助你」。

天主不能不爱,不能不忠信;绝对可靠的天主必负起责任,履行承诺。在拯救以色列出离埃及的奴役时,天主和以色列订定盟约,而我们也是这盟约的受益人。天主实现祂的许诺,使我们与祂有了清晰的关系:耶稣是我们的长兄。「救主」的意思,现在为我们就更显明了。

天主请来助我,上主请速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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